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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安排确定

2012-03-06 18:14:26 作者:重庆青年人才网 282
近日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力社保局、市公务员局联合印发《重庆市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方案》,对201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作出了安排:2012年,我市将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2次(上半年重点面向公安、司法等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,4月21日组织笔试;下半年面向全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,9月组织笔试),面向优秀村(社区)干部考试录用乡镇(街道)机关公务员1次(与9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同步进行,公告单独发布),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工作,将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开展,预计也在9月组织笔试。
  根据工作安排,上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将于3月中旬左右发布,考生3月下旬在网上报名,4月21日笔试,5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,6月面试;下半年的公务员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将于8月上中旬左右发布,考生8月中下旬在网上报名,9月笔试,10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,11月面试。
  有关2012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考范围对象、职位及其资格条件及考录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,以3月中旬左右和8月上中旬左右发布的招考公告为准。在公告没有发布前,考生可登陆“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”查看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公告,熟悉相关政策规定和报名程序要求。
  此外,《实施方案》根据中央文件要求,对报考年龄作出了新规定:(一)区县公安(含森林公安)机关的报考年龄条件为,一般不超过30周岁,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和报考法医职位的,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。(二)司法行政部门监狱、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,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及狱医、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。(三)其他机关招考公务员的年龄条件严格执行《关于转发<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>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0〕229号)规定,即: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,对于应届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非在职)人员报考公务员的,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标准到40周岁以内,任何招录机关不得随意缩小公务员报考年龄范围。(四)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第一日。
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的专业条件设置工作,方便考生报考,《2012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将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“公告通知”栏,面向社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至3月2日。有修改意见者,请将填写好的附件2及依据说明的电子件发至cqgwyjklc@163.com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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